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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三年左右时间置换地方存量债务

专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三年左右时间置换地方存量债务

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包括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内的七位部门负责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就地方政府债务(下称地方债)管理,向楼继伟连发四个尖锐问题。

这些问题总结起来分别是,如何处置和防控8.6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规模下一步怎么做?如何监督和处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变相举债情况?对一些地方债务率超过警戒线的地方,有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些地方控制风险和继续发展的矛盾?

在正式回答这些尖锐问题之前,楼继伟对目前地方债管理情况做了介绍。

他表示,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15.4万亿元,201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低于100%的警戒线,总体上风险可控。但确实存在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偿还能力下降,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有一些地区仍旧违法违规举债、变相举债,或者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任务是艰巨的,原来的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或有债务的处置难度比较大。

接着,楼继伟直面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如何防范地方政府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风险。

楼继伟给出四招,一是规模控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限额管理,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限额。二是落实偿贷责任,督促地方政府统筹预算资金,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必要时可处置政府资产。全国人大规定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发行,所以责任在省,如果有些县的债务率过高,那么这个省就有责任。三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到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缓解当期的偿债风险。四是鼓励地方将有收入来源的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进行改造,也可以化解一部分存量债务。

针对第二个问题,存量债务下一步如何置换?楼继伟表示,今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中含有15.4万亿存量债务,这15.4万亿中含1.06亿是过去批准发行债券的,除去这部分之外,剩余的那些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平台等非债券方式举措的存量债务,国务院准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行置换。

这意味着,国务院准备用3年左右时间置换14.34万亿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而今年财政部已经下达3.2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因此未来两年地方将置换剩余的11.14万亿元存量债务。

楼继伟接着表示,2016年及以后年度,省级政府可以在余额限额内发债,借新还旧。置换原则上由省级政府根据偿债需要、市场情况自行确定,中央政府不再硬性下达置换债务额度。但为了避免地方竞相发债对市场产生冲击,财政部会做好地方债券发行与国债发行平稳衔接,对发债的进度做必要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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