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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注册制人大授权两月后生效 时间紧任务重征询意见稿不久将面世

专题:IPO注册制人大授权两月后生效时间紧任务重征询意见稿不久将面世

股票发行注册制这次是真的近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至此,备受关注的IPO注册制正式进入实施前的筹备阶段,离正式实施仅剩实施细则草拟、征询意见、修订和国务院常务会通过并颁布实施两道程序了。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了解,证监会相关部门在国务院常务会拟提交注册制授权开始,内部已开始准备注册制相关筹备工作,可以预判的是,注册制相关方案的草拟工作已开始进行,不出预计征询意见稿不久就会与市场见面。

人大常委会通过IPO注册制授权决定

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出,为了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指出,国务院要加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就决定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还特别提示,上述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有投行人士分析,从全国人大决议开始实施日期看,基本符合市场此前的预期,即全国“两会”召开的前后。

“在人大常委会决定正式生效前,国务院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需草拟IPO注册制、发布征询意见稿、收集反馈意见,并进行修订。”一位投行人士预测,即使证监会对此早已有所准备并开始运作,但征询意见、反馈意见和修订完毕,先后也得历时3个月。

“人大决定3月1日开始实施,对证监会而言,时间还是很紧的。”一位专门从事IPO法律工作的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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