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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回应宝万之争:132亿理财资金不可投资二级市场

专题:万科A

针对媒体报道宝能系通过投资平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不断增持万科股份的资金实际来源于浙商银行理财资金,具体而言,浙商银行与宝能系关联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有限合伙形式成立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并在11月耗资200亿元入股钜盛华。

对此,浙商银行12月24日凌晨给出了官方回应:

1、浙商银行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

2、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3、浙商银行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浙商银行的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