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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问询一针见血 昌九生化股东蒙面举牌现原形

【摘要】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疑云”犹在,昌九生化又现“蒙面举牌”风波。近日,上交所经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监察,发现公司多位自然人股东在开户和证券交易等方面存在关联性,疑似一致行动人。对此,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其核实相关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并按要求披露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5日晚,公司披露相关回复公告,多名股东承认其一致行动关系,神秘“面纱”被揭开。(中国证券网)

专题:昌九生化

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疑云”犹在,昌九生化又现“蒙面举牌”风波。近日,上交所经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监察,发现公司多位自然人股东在开户和证券交易等方面存在关联性,疑似一致行动人。对此,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其核实相关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并按要求披露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5日晚,公司披露相关回复公告,多名股东承认其一致行动关系,神秘“面纱”被揭开。

公司披露的回复公告显示,股东周勇、赵平和赵海月承认3人为一家三口,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6.269%,并承诺将尽快披露权益变动报告。股东蔡雪秋、蔡晓兰承认两人系父女关系并为一致行动人,且二人与蒋惠平将账户委托同一自然人代为投资。此外,股东曹洪波、曹洪涛也承认其兄弟关系。然而,公司此前披露的2016年一季报显示,周勇、赵海月、曹洪波、曹洪涛、蔡雪秋等人均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公司称并不知悉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不得在上述期限内买卖公司股票。昌九生化周勇、赵平、赵海月等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则,预计将被监管机构予以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此外,公司回复公告显示,股东曹洪波和曹洪涛虽承认其兄弟关系,但却对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予以否认。而实际上,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曹洪波和曹洪涛否认一致行动关系的言辞显然不成立,对于存在类似近亲属关系的股东,监管机构完全可以直接推定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记者注意到,目前此二人虽系公司前10大股东,但合计持股比例仍不足5%,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权益变动报告的披露标准。但若二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达到5%,或者还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5%的,显然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还发现,近期,除了昌九生化外,莫高股份*ST山水博通股份等也因举牌方涉嫌隐瞒一致行动人被上交所监管问询。实际上,随着A股市场近期的举牌风起,由此伴生的诸如“蒙面举牌”、“马甲增持”、拒不披露等情形也此起彼伏。针对此类违规情形,上交所及时进行监管问询,将信息披露监管,与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等手段进行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以昌九生化为例,“蒙面人”和“马甲”面对监管问询函提出的开户和交易等客观事实,不得不承认一致行动关系。

“隐瞒一致行动人等违规举牌行为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还很可能诱发后续的表决权、控股权之争等一些列问题”,某市场专业人士称,“过去监管机构仅靠信息披露,很难发现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问题。但现在上交所发挥其一线监管的信息和数据优势,运用多位一体的监管手段,大大提高了发现此类违规问题的效率。这不仅有利于规范股东的举牌行为,也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正本清源,维护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在此,也告诫各位投资者,要守住合法合规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隐瞒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