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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两类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典型案例

【摘要】上交所发布两类证券异常交易,上交所发布“盘中虚假申报”和“盘中异常申报”两类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典型案例。

专题:上交所发布两类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典型案例

上周五,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市场公开发布了一批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典型案例,涉及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的虚假申报等。案例发布后,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积极反馈,对我们下一步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也提出了诸多有益的建议。按照计划,上交所今日继续发布针对盘中虚假申报和盘中异常申报两类异常交易行为的7个监管案例。

盘中虚假申报和盘中异常申报是上交所二级市场实时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频率较高的两类异常交易行为,也是一线监管的重点。盘中虚假申报,主要是少数投资者通过频繁、大量的申报并撤销,刻意影响行情系统展示的5档委买、委卖数量对比,造成市场买入(卖出)需求假象,从而诱导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卖出)并伺机从中获利。本次公布的3个具体案例,详细说明了此类异常交易行为的模式、危害以及监管判断的考量因素,如先申报后在短时间内撤销的频次、数量、金额等。

此外,本次还公布了4个与盘中异常申报相关的案例。与盘中虚假申报行为须有撤销申报这一要件不同,盘中异常申报(市场俗称打压或拉抬股价)的典型特征是投资者主动大量、大额申报并成交,在短时间内对股票成交价格产生明显影响。对此,上交所主要通过主动成交的金额数量、主动成交价格是否连续并与股价走势基本保持一致等特征,判断是否有盘中异常申报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管行动。

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典型案例之三 ——盘中虚假申报

重要提示: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典型案例是对当前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异常交易行为的总结,上交所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中情节严重、涉嫌市场操纵的异常交易行为,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另外,案例没有列举的行为,并不等于就是合规交易行为。对于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同样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一、盘中虚假申报的主要表现

证券交易中,投资者可以撤销未成交的申报,但如果其撤销申报的行为出现上交所《交易规则》第6.1条第(六)项、《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三)项等所规定的情形,则可能损害到市场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构成盘中虚假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

盘中虚假申报的典型特征是投资者有多次高于或低于实时最新成交价的申报,同时存在大比例撤销申报、反向交易行为。上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某些投资者正是通过频繁、大量的申报并撤销,来刻意影响行情系统展示的5档委买、委卖数量对比,造成市场买入(卖出)需求旺盛的假象,从而诱导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卖出),自己再伺机从中获利。盘中虚假申报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

一是有投资者会在连续竞价交易中以低于实时最新成交价,同时又是全市场都能看到的最优5档以内价位,频繁、大量地申报买入其已持有的股票并快速撤销。这一行为能在一段时间内人为制造出委买数量远大于委卖数量的假象,误导其他投资者以为买盘强劲以更高价格申报买入,从而达到前述投资者通过虚假申报推高或维持股票交易价格的目的。也有投资者在计划买入股票时,会预先通过大量申报卖出的方法制造市场卖压较重的假象,误导其他投资者以较低价格卖出,从而为自己低价买入创造便利。

二是有投资者在相关股票涨(跌)停时,以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并频繁撤销申报,同时其自身账户并无实际成交或仅少量成交。从事该类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通过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人为制造股票涨(跌)停价档位有大量买(卖)申报的虚假盘面信息,诱导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卖出),以此维持和强化涨(跌)停股票的价格走势,同时自己再撤单并反向交易获取利益。由于已经涨(跌)停的股票比其他股票更容易吸引市场关注,因此投资者利用涨(跌)幅限制价格虚假申报更容易实现误导其他投资者的目的,危害更大,是一种特殊的虚假申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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