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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摸底调研非法销售境外保险

专题:保监会摸底调研非法销售境外保险

近年,内地消费者购买境外保险尤其是香港保险的金额大幅攀升,引起多方关注。为掌握内地非法推介、销售境外保险产品情况,为下一步制订监管措施打下基础,保监会稽查局联合北京保监局近日实地走访了北京地区四家外资寿险公司和两家中介机构,摸底调研非法销售香港保险产品的相关情况。

从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的摸底结果来看,非法销售香港保险产品的参与主体鱼龙混杂,营销手法花样翻新;而且由于参与机构和人员构成复杂,大部分不具备保险中介经营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已扰乱内地保险市场。

究竟哪些内地非法机构和人员在兜售香港保单?香港保险产品“保费低、保障广、收益高”的背后,又有哪些风险被刻意隐瞒?这些细节随着调研结果的出炉而浮出水面。

参与主体鱼龙混杂

两个月前,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无论是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还是个人,收受境外机构利益,在境内以产品说明会、理财高峰会、理财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各保监局应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

那么,究竟是哪些非法机构和人员在兜售香港保单?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称,保监部门在此次调研中发现,北京地区参与非法销售香港保单的主体鱼龙混杂,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各类理财、咨询机构为主导;二是在香港地区有分行的中资或外资银行参与其中;三是个人代理。

第一类理财咨询公司,或依托港资背景(包括香港保险中介机构在内地设立子公司、内地机构反向设立或收购香港保险中介机构两种情形),或与香港的保险中介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将内地客户转介给香港中介机构并收取佣金。

第二类银行,往往通过私人银行或家族办公室,为有外币资产配置需求的高端客户推荐香港保单,客户有投保意向后,安排至香港签约。

第三类个人代理,主要是部分有香港保险代理资格的香港人到内地驻点,或内地居民到香港考取代理资格后返回内地开拓业务。监管部门在调研时还发现,内地金融机构的个别销售人员也兼职推广香港保单,成功后将客户转介给内地代理机构或香港代理人,获取一定比例提成。

营销手法花样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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