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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配方案白云山终审胜诉

【摘要】2016年7月19日晚间,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证券时报网)

专题:王老吉

2016年7月19日晚间,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广东高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这是加多宝又一起上诉被法院驳回。

根据判决书,广州中院判决如下:被告广东加多宝、加多宝中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至此,王老吉与加多宝“配方案”最终落锤。王老吉相继收回的商标、红罐包装、怕上火广告及配方四大资产也更加稳固。此案的宣判也是王老吉赢得的第21场胜诉。

自2013年起,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传递“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由王健仪代言的“传人篇”广告更是在各大电视媒体播放,影响广泛,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对王老吉凉茶配方的误解,同时也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商誉。对此,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将广东加多宝、加多宝中国告上了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此次终审,法院维持了广州中院的判决。法院认定,在未介绍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很有可能从“独家”的字眼中解读出其他凉茶经营者均未经过合法授权的含义,这种对客观事实不完整的表述,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而这种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向广药集团,造成“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误解,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声誉和广药集团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诉讼案件中首次出现商业诋毁的认定。

判决书中指出,从加多宝虚假广告宣传造成的后果来看,广药集团为了消除这些宣传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付出了巨额经济代价。2013年底至2014年期间,王老吉大健康公司通过多家媒体和广告公司,花费4600余万元广告费,宣传“怕上火认准正宗王老吉”等来抵消加多宝虚假宣传造成的负面影响。

据了解,此前,加多宝已经针对“怕上火案”、“改名案”等多起一审败诉案件申请上诉,甚至已经终审的案件还进行了再审申请,致使法律判决不能履行,而最终结果仍是以二审维持原判、加多宝败诉告终。对于加多宝的不停上诉,有业内人士表示,王老吉背后价值千亿的品牌价值,是加多宝一次又一次涉险违法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