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升级版资管“八条底线”7月18日起实施 信托欢呼银行黯然

升级版资管“八条底线”7月18日起实施 信托欢呼银行黯然

专题:升级版资管“八条底线”7月18日起实施信托欢呼银行黯然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2015年3月份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升级为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这一被业界称为升级版资管“八条底线”的《规定》,将自7月18日起实施。

深圳一家大型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基本跟7月15日正式实施的私募新规差不多,私募募集更加严格,很多小型私募可能承受不了独立发行的成本。同时,对做结构化产品多的私募影响比较大,结构化产品可能会绕道信托,对信托是利好。此外,《规定》直接影响结构化产品发行,将对银行等机构的优先资金业务带来直接冲击,银行投资券商、基金、期货资管的规模可能受限。

大型私募受影响不大

《规定》最显著的变化是,大幅降低杠杆倍数。

《规定》称,严控结构化产品杠杆风险,并限定:股票类和混合类杠杆不得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倍。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君表示,《规定》加强了对私募资管业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私募资管业务合法运行,避免监管套利,进一步引导行业提高风险防控的水平。《规定》重点加强对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等问题的规范。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私募负责人均表示,《规定》的影响较小。翼虎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投资总监余定恒称,公司一直规范运作,影响不大。凯丰投资副总经理光东斌表示,《规定》对规模相对较小的私募机构影响较大,对他们基本没影响。

深圳嘉理资产董事总经理李建春认为,监管的规范对行业来说是好事,公司会严格按照监管的要求去执行。巨漳资本总裁叶亮认为,《规定》对私募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明确了杠杆率,对私募行业今后规范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过渡期“新老划断”

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而是依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进行过渡期安排。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