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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国企章程增设党建条款:党委将参与重大决策

专题:国企

上市国企章程增设党建条款:党委将参与重大决策

公司党委职权其中包括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加强党建正在上市国资企业中,得到深入落实。

在刚刚结束的一汽轿车(000800)和一汽夏利(000927)股东大会上,两家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央企一汽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均增加了加强党建的相关条款,并新增了党建工作一章,内含三小节:党组织机构设置、公司党委职权和公司纪委职权。

其中,党组织机构设置提及,要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公司党委职权则包括: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等。

一汽轿车在公告中称,此举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

央企自然要走到前列。

今年的3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抓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张毅强调,要认真研究解决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等突出问题,探索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使中央企业党的建设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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