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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股东东方集团及华夏人寿达成一致行动人

【摘要】民生银行6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后,可行使表决权合计为200,22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8%。该事项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中国证券网)

专题: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6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后,可行使表决权合计为200,22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8%。该事项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截至一致行动协议签订之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106,676.43万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2%;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万能保险产品持有公司93,552.18万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6%。

对于一致行动的目的,公告称,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加强双方在公司中的影响力。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就民生银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双方在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此外公告显示,在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前,上述双方合力向公司推选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其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一致行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