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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部署IPO执法行动 788家在审企业承压

专题:证监会

“今年券商的工作不好做,之前并购重组收紧审核趋严,现在IPO层面也风声鹤唳,6月24日证监会公布的执法行动相当于再次给中介机构以及拟IPO公司上了一道枷锁。”一位中泰证券的投行人士讲道。

如上述人士所说,6月24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已经专门部署了针对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

与此同时,证监会透露,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IPO在审企业数据显示,目前上交所在审企业数有363家,深交所中小板创业板在审企业分别有146家和279家,这788家企业将在此次执法行动中承压。

此次执法行动也是继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严肃追究欣泰电气及其中介机构违法责任、终止审查17家首发企业后证监会再次针对IPO做出的监管举措。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行动是证监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各种违法行为监管执法。

而之所以全面升级监管,是因为证监会认为在IPO环节,包装上市、披露不实乃至欺诈发行时有发生、屡禁不绝。

记者了解到,目前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其中有四方面与信息披露有关。

分别是: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或者选择性、夸大性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发行人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包括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进展等。

除此之外,在中介机构方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没有尽到保荐工作职责,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违反业务规则执业也是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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