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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下发 “以人查房”难有操作空间

专题: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下发“以人查房”难有操作空间

在确定了2017年要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的目标之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环节正在不断完善。在职能归属、系统搭建标准等相继确定后,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操作环节的技术规范已经落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已经由国土资源部定案。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依据《规范》,对属地职能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并开展业务研讨。

《规范》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最为敏感的查询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除规定了有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主体外,《规范》系对于查询登记的规定基本围绕不动产标的物展开,这意味着殊为敏感的“以人查房”难以拥有合法空间。

细化查询

“这是我们收到的一系列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文件中,对查询问题规定得最为细致的一个,之前的都是原则性规定,但是,这次不一样。”6月7日下午,一位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规范》已经下发到各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此后,《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相继下发,基本构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和行政职权框架。“但是,前几个文件汇总,对于查询的规定还都是原则性的,而对公众而言,查询又是最敏感和关键的问题。”中国土地开发综合研究院研究员于垂青向本报记者表示。

多位参与不动产登记制度前期论证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是逐级递进的,即从职能到框架再到实施技术,因此,此次已经定案并下发的《规范》之中,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查询主体、范围、条件、方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此前,由于房姐、房叔等个人拥有多套住房的事件被曝出,并引发纪检、法律部门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度被外界寄予反腐、监督等方面的期望。但也因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权利的侵犯与保护问题,引发巨大争议。

“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初衷不是从反腐出发的,但外界寄望能够产生这样的效果,这就使查询问题站到了风口浪尖上。”于垂青向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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