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中植系”暗袭荃银高科遭通报批评

“中植系”暗袭荃银高科遭通报批评

专题:荃银高科

深交所最新发布了关于对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这三家投资机构均为“中植系”旗下企业。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2月26日,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下称“中新融泽”)、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下称“中新融鑫”)、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新睿银”)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荃银高科股份2759万股,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8.71%。在买入荃银高科股份达到5%时,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作为一致行动人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荃银高科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对于三者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