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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公司中国宏桥拟入主*ST鲁丰

【摘要】*ST鲁丰5月17日午间公告,5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荣强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于荣强拟将其持有的2.61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于荣强,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士平。(中国证券网)

专题:*ST鲁丰

*ST鲁丰5月17日午间公告,5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荣强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于荣强拟将其持有的2.61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于荣强,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士平。

据公告,山东宏桥法定代表人为张士平,成立于1994年7月27日,注册资本约1.53亿,主营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和铝型材的加工及销售等,为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宏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士平,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于荣强无关联关系。

财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山东宏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361036.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30168.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30868.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1413.06万元。

根据双方协议,本次交易山东宏桥拟以不超过9亿元受让于荣强所持*ST鲁丰2.61亿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对价按照不低于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鲁丰环保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确定。转让对价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时全款付清,山东宏桥将支付5 亿元定金到双方共管账户。

协议还显示,本次股份转让需经过山东省商务厅批准同意,正式协议最迟应于2016年7月15日前签署,协议双方可根据本次股份转让谈判进展协商延长正式协议签署时间。

*ST鲁丰表示,如上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最终实施,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和竞争力。后续,交易双方尚需就该次控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预计会给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同时鉴于山东宏桥需对公司进行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同时以上股权转让需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7日起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