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博杰广告业绩滑坡引争端 蓝色光标遭起诉

博杰广告业绩滑坡引争端 蓝色光标遭起诉

【摘要】蓝色光标10日早间公告,5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表李芃先生、刘彩玲女士、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西藏山南博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发来的律师函,声称其委托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证券网)

专题:蓝色光标

蓝色光标10日早间公告,5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表李芃先生、刘彩玲女士、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西藏山南博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发来的律师函,声称其委托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律师函中提及的起诉书及人民法院诉讼文书,因而尚未明确具体诉讼内容。待公司获得进一步信息后将及时更新披露有关情况。

该起诉讼很可能与蓝色光标收购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博杰广告”)业绩不达标引发的争端有关。

据上证报报道,在连续两年超额达成承诺业绩之后,博杰广告在第三年发生业绩滑坡,实际净利较承诺数少了约1.82亿元。蓝色光标4月中旬发布董事会决议称,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博萌投资”)应补偿合计3099.5476万股蓝色光标股份。该部分股份折算最新市值约3.25亿元。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若博杰广告超额完成业绩,李芃等人原本有望获得最高4亿元的“奖励”。

香甜诱人的奶酪变成了烫手山芋,争端因此而起。

李芃及博萌投资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蓝色光标2014年自李芃手中收回了博杰广告的经营权,实际变更了购买资产协议书中涉及业绩承诺的履行基础,业绩补偿也失去了相应的前提及事实基础。5月3日,他们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判令蓝色光标所作的关于业绩补偿的董事会决议无效。

一份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函”显示,在李芃被免职之后,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文权曾承诺,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及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的,将由赵文权“兜底”。

蓝色光标相关人士则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博杰广告撤换李芃并不改变其对业绩承诺的补偿责任,并称对方是想借此逃避责任。至于赵文权作出的“兜底”承诺书,该人士称上市公司并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