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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启动《不动产登记》立法调研 涉多项敏感领域

专题:国土部将启动《不动产登记》立法调研涉多项敏感领域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的节奏一天比一天快。继国土资源部拟定2017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在全国所有市县实现联网之后,事关多项敏感内容的如何使用基础信息平台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终于进入“触及敏感领域”的工作状态。

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部,已经确定将要启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据了解,“办法”将对基础信息平台全国联网之后,如何进行不动产信息查询,进行详细规定。

尽管立法调研刚刚启动,但是不出意外,“办法”或将遵循“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查询的原则,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而有关部门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使用和共享,也有望得到细化。

立法调研

“部里面刚开了会,‘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基本确定年内会启动了。”5月4日中午,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被列入2016年国土资源部立法调研工作日程。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该项工作主要被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推进。第一阶段是职能整合阶段,即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有关不动产产权产籍登记职能进行整合,并在国家、省、市、县一级分别设立专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职能部门。截至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则以统一基础信息平台接入为主。国土资源部已经确定,在2017年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信息系统的全国接入工作。这实际上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实施阶段的技术平台。目前,技术标准等已经制定完毕,相关工作亦在进行当中。

第三阶段即是全面实施阶段,其中即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向社会依法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中的重要部分,就是查询服务。目前,各地、各不动产分属领域内,均有一些各自的信息查询管理办法或工作导则,但在接入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后,相关的查询办法,也必须统一。

“从纵向看,各个不动产登记领域原来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比如土地、房屋、林地领域等;从横向上看,各地方也都有自己的一套产权产籍查询的有关规定,这其中有不少标准不一样,甚至冲突的,所以,必须要统一起来。”5月4日,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

两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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