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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会议上的致辞

【摘要】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中国设立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中国设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希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抓紧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框架。(中国人民银行)

专题:潘功胜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会议上的致辞

各位来宾:

大家早上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天正式成立了。这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首先,代表人民银行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搭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互联网金融管理体制是业界的共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借今天这个机会,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业务形态日趋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其优势在于技术创新,要注重运用新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但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其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缺乏风险的洗礼,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淡漠,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与技术支持系统缺失,有些甚至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近期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建立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需要发挥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两方面的作用。

去年7月,经中央、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原则和职责分工。随后,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支付业务的监管。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基本出发点。有一些基本的原则需要遵循。要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金融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要实施穿透式监管,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要实施功能监管,按照业务性质明确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要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实行透明化、集中化运作,确保金融管理部门对互联网资金流动实现全方位监测。要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制度及技术支持系统,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要借鉴商品市场反倾销的做法,防范亏本销售、交叉补贴、不良关联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业自律是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和有力支撑,也是创新监管的重要内容。如果行业自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行业发展有序规范,从业机构审慎合规经营程度高,就有利于营造效率更高、方式更灵活的监管环境,提高监管的弹性和有效性。反之,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和暴露,会迫使监管部门降低监管容忍度、强化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观察几十年来国际金融监管的动态演变,大家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变化的轨迹。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制定互联网金融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重要职责,各方面都给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协会立足职责定位,发挥自身优势,抓紧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框架,引导从业机构合规审慎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动态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向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发挥金融管理部门和从业机构之间双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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