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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水平不增加 二手房改征增值税

专题:税负水平不增加二手房改征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正式启动,在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中,房地产和建筑业的“营改增”备受关注,特别是二手房的“营改增”工作与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房价日益上涨,成交一套二手房个人所承担的税费已经从几万上升到几十万元,此前二手房按照固定5.6%的营业税计征,5月1日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其税负变化直接关系个人购买能力大小。

此前,有媒体报道二手房将开征增值税的说法,一度引起市场的恐慌。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财税系统相关部门获悉,对于市场的不实传闻,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未来二手房并不会新开征增值税,而是由原来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且在当前去库存背景下,要保持总体税负不增加。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税负总体不变

要保障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营改增”后税负的基本定调。

两会期间,在“营改增”时间表公布后,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财税部门人士纷纷表示,“十三五”财税改革将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供给侧结构调整展开。“具体到二手房‘营改增’工作,其实只是改革中一个很小的部分,但是因为它牵涉的范围比较广,与普通人关系紧密,所以监管部门也特别重视,总体原则是改征增值税后,税负不会有太大变化。”一位财税系统人士坦言。

记者从河北、江苏等省税务系统获悉,目前“营改增”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具体税率究竟按照增值税的哪一档税率征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个人买卖二手房交易的税负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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