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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推进PPP需要“阳光化的程序”

专题:贾康:推进PPP需要“阳光化的程序”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于19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在“财政新常态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分论坛上,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政府部门要通过“阳光化的程序”来选择民间资本。

贾康强调,要通过阳光化的程序来谈物有所值的评价,用阳光化的程序来谈财政论证以及合同里的风险分担方案。贾康说,阳光可以避免寻租和腐败,让盈利和回报更加透明化。

贾康认为,在PPP项目中,第一,作为合作伙伴的国有企业,与PPP项目的主管政府部门,不能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第二,要不存在产权纽带关系。

对于没有现金流的项目,贾康建议,可以通过打包整合的方式,将其变成有现金流的项目。“中国的连片开发就是很好的实践。把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公共工程、基础设施整合成一个PPP项目的话,就有可能把地方政府想做但做不成的事,变得可行”。

贾康还建议,也可通过更多金融创新手段,比如说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操作等等,在民间“以接力的方式、交易的方式,不断形成一个可持续性的过程”,把若干追求短时间回报的民间资本合在一起,就可以完成比较长时间段的PPP项目。

在同场论坛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里克·马斯金表示,PPP无法解决所有的经济问题,需要通过合适的激励机制,避免腐败的出现。

马斯金说,PPP和传统的采购方式是不同的。在传统的采购中,公共部门是选取一些私营部门,来作为采购的供应商。但在PPP模式当中,建造和运营是捆绑在一起的;所以私营部门它既负责开发,也负责运营。

马斯金认为,在国外很多营运实况里,即使是一个公益性质的政府,也不是铁板一块,“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只关心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马斯金以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举例说,很多地方政府会有动机或者动力,来推进一些高成本但是很容易被看见的政绩工程。因此,适当限制某些地方政府的开支,能够帮助保证公共部门所选择的这些项目,是成本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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