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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声明:未对苏舜亚通总经理个人进行追债

【摘要】3月10日,比亚迪发布关于南京苏舜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身故事件的声明,称公司自对苏舜亚通公司发起法律诉讼后,从未对该公司总经理个人进行追债。(中国证券网)

专题:比亚迪

3月10日,比亚迪发布关于南京苏舜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身故事件的声明,称公司自对苏舜亚通公司发起法律诉讼后,从未对该公司总经理个人进行追债。

声明全文如下:

2016年3月9日,南京苏舜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舜亚通公司”)总经理刘鹏先生(同为南京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身故,我司深表遗憾和惋惜。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相关结果以公安机关公布为准。

我司自与苏舜亚通公司合作以来,一直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但苏舜亚通公司在收到地方政府拨付的本应属于我司的近2000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后,未支付给我司。同时苏舜亚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还拖欠我司约1000万元货款,总计欠款约3000万元,至今已超过9个月。双方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我司迫不得已于2015年11月12日对苏舜亚通公司提起法律诉讼。在此之后,我司从未对刘先生个人进行追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比亚迪从来不会针对业务合作伙伴采取个人逼迫行为以解决纠纷。

在此,我司郑重声明: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龙头企业,比亚迪深知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的意义,我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会从事任何行为的骗补行为,且我司保留对任何不实言论进行法律追责的权利。

比亚迪汽车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