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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主办券商违规将影响分类评级

专题:股转系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主办券商违规将影响分类评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4月1日即将实施。券商中国记者从多家券商获悉,3月2日至3日,股转系统曾召集券商新三板业务部负责人在北京召开“执业质量评价培训会”。

参会的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透露,培训会上传达,股转系统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此外,随着针对主办券商的评价体系即将实施,对主办券商的执业监管会趋严,券商对此感觉压力很大,其中经验型人才紧缺问题最为迫切。

内部审核态度转向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目前股转系统监管力度加强。随着挂牌公司逼近6000家,监管风险加大。此外,股转系统认为主办券商低级错误频出,“表面上看是操作失误,实际是券商内部混乱。”在此背景下,股转系统才决定推出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体系。

主办券商监管办法出台的目的,一方面是保护主办券商,将出现频率较高的违规情形纳入评价体系,形成统一规范,以对灰色地带的自律扣点方式替代降低违规的直接扣分;另一方面是夯实基础,让主办券商不仅要关注数量,还要关注质量。

参加过上述培训会的部分主办券商负责人表示,股转系统内部审核态度已经发生变化,今后推荐数量作为加分项在股转系统已经淡化,“推荐有融资、有并购重组,有交易的挂牌公司,将成为鼓励方向。”

“这次会议之后最明显的感受就是,股转系统对于挂牌公司已经由重数量开始向重质量变化,也即挂牌之后要有融资、投交易的行为。”一位参与培训的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股转系统更想让主办券商推荐一些“有交易”的公司去挂牌,而不是企业挂牌之后成为“僵尸股”。

多家券商新三板业务部人士普遍的感受是,目前股转系统的审核在趋严,这也导致这些主办券商在承接项目时也不得不提高标准,甚至主办券商圈子内还总结了一些自定的门槛。比如之前券商根据多次窗口指导总结出的“13条红线”。除此之外,一些此前“可上可不上”的项目目前已被主办券商列入不能接的范畴。

建立负面行为清单

此前出台的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中,对于主办券商最具约束力的是,主办券商业务的质量评价,最终可能还会与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挂钩,而后者不仅直接关系到券商参与创新业务的资格,还涉及券商每年缴纳投保基金银子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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