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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旗下企业签订补充合同

【摘要】中色股份今日午间发布公告称,2016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承包补充合同(一)》,由于工程范围增加及原合同中费用组成与实际差额较大,按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成本大幅提高,双方同意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上增加暂估金额7589.37万元。(中国证券网)

专题:中色股份

中色股份今日午间发布公告称,2016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承包补充合同(一)》,由于工程范围增加及原合同中费用组成与实际差额较大,按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成本大幅提高,双方同意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上增加暂估金额7589.37万元。据悉,原合同于2014年签订,由十五冶承包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巴夏库铜选厂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为28965 万元。

与此同时,公司公告称,近期,由于在哈铜吉尔吉斯黄金选矿厂工程项目的投产过程中,各种非承包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技改工作大量显现,技术改造升级的时间较长,为保证后续技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暂定合同金额为 1200 万元。

公司表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及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冶金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是公司的优质客户。因而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