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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规 东方锆业遭证监会“点名”处罚

专题:东方锆业

资本市场鱼龙混杂,在监管部门的高压整治下,信息披露违规等上市公司通病成为重拳出击的对象。

1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锆业”)在内的6家上市公司分别因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遭到证监会“点名”,并被处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在发布会中披露,经查,东方锆业在年产2万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新建的2万吨项目与东方锆业乐昌分公司的1.5万吨项目整合成年产3.5万吨项目,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在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990万元用途,用于项目的拆迁等事项。对于上述情况,东方锆业未按照规定在2012年年报、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各次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说明的公告中披露,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锆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潮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涉案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针对上述处罚事宜,东方锆业证券事务代表处工作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确已接到了证监会的处罚通知,相关公告已有披露,并称公司不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信披违规遭罚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锆业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锆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目前共有汕头总部、总部盐鸿分厂、乐昌分公司、耒阳子公司、朝阳子公司共五个生产基地。其中,朝阳子公司的核级锆材等高端产品涵盖核电能源等领域,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记者了解到,陈潮钿是东方锆业创始人,曾一直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直到2013年4月,中核科技和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将各自所持的股份进行部分置换。此后,中核科技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取代陈潮钿,成为东方锆业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证监会向东方锆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锆业在2010年6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0年7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案主要内容为:东方锆业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非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6000万股,其中陈潮钿的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10%,募集资金不超过8.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5.2亿元用于新建年产1000吨核级海绵锆生产项目;3亿元用于新建年产2万吨高纯氯氧化锆生产项目。2011年1月7日,该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东方锆业将上述2万吨高纯氯氧化锆生产项目与东方锆业乐昌分公司的1.5万吨项目整合成年产3.5万吨项目,陈潮钿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挪用募集资金7990万元,用于对1.5万吨项目进行拆迁、安装调试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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