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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93亿“黄金票”倒卖 涉嫌偷逃税款超13亿元

专题:虚开93亿“黄金票”倒卖涉嫌偷逃税款超13亿元

1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局协同办案,侦破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深圳和汕头两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一批作案工具,冻结全国各地区涉案银行账户284个,涉案金额达93亿元,是迄今福建省最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局协同办案,侦破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深圳和汕头两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一批作案工具,冻结全国各地区涉案银行账户284个,涉案金额达93亿元,是迄今福建省最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93亿“黄金单”一人签

去年11月,厦门市国税局先后收到广西、江苏等地税务部门发来的协查通报。这些地方多家企业与厦门一家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签订黄金货物购销合同,并持有金额较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这些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均不涉及黄金。当地税务部门希望厦门市国税局对厦门公司开具给这些企业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核实,贸易是否真实。

厦门市国税局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签订购买黄金合同领取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签字显示是洪某憶一人。

而这些企业去金库提取黄金的记录均为郑某莱一人。

这些公司属地不同,彼此也没业务往来,为何开具发票、提取黄金的交易分别集中在两个人身上?

厦门市国税局继续仔细查询增值税发票和黄金提取账目发现,从2015年4月到9月,经手洪某憶和郑某莱两人的黄金交易多达90多亿,受票企业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166家企业。

虚开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上升。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就其实现的增值额缴纳增值税。据业内人士介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也是征收管理最为严格的税种之一。企业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应纳税额。

一位税务专家介绍,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两种虚开方式。一种是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将黄金无票销售给他人,通过售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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