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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叫停跨区首套房新政

【摘要】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专题:广州地税叫停跨区首套房新政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今早发布《落实国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指引》,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广州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广州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这意味着24日出台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公告全文如下:

广州地税局:暂停跨区首套新政

【之前的新政】

广州部分城区执行首套契税按区划分

2月24日广州楼市限购放松,记者从广州市房管局地税服务窗口了解到,在广州市部分城区包括越秀区、天河区和海珠区在内,购房者只要在当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征收契税。业内人士指出,新措施会对广州楼市尤其是改善型买家跨区购房,带来一定的刺激作用。

记者了解到,从24日起上述城区房管局地税窗口办理过户已经开始执行新措施。不过,广州市地税局尚未正式发布官方消息,仅回复称“未来请关注地税局官方网站”。

在调整之前,广州市家庭购买二套房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调整之后,购房者如果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和海珠区购房,只要在该区没有房产就算是购置首套房,按照首套房税率征收契税。按照今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布的最新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其公司的广州客户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已经开始享受上述优惠,这一调整对于广州楼市来说是“意外的惊喜,来得太突然了。”

黄韬认为,新措施对于楼市尤其是改善型买家跨区购房,会带来一定的刺激作用,预计未来广州市场成交量会有所增长。同时,从宏观上来讲,新措施将促进各城区税收均衡,增强人口跨区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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