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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产品正常注册发行 对信披违法保持高压

【摘要】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暂缓申报发行QDII产品的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表示,该报道与事实不符,目前QDII产品仍在依法依规正常注册机发行。(上海证券报)

专题:QDII产品正常注册发行对信披违法保持高压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暂缓申报发行QDII产品的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表示,该报道与事实不符,目前QDII产品仍在依法依规正常注册机发行。

在同一场合,他还对近三年来证监会针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介绍。统计显示,监管部门近年查处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有半数采取了从重、顶格处罚,今年以来针对10家涉案上市公司的罚没款金额共计917.8万元。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日前叫停了QDII基金的申报及发行工作。对此,邓舸昨日明确回应表示,该报道不属实。

他说,此前,证监会已注意到部分媒体报道了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暂缓申报及发行QDII产品的传闻,这些报道与事实不符。证监会并未要求暂缓申报及发行新的QDII产品,目前QDII产品仍按照相关法规正常注册及发行。

邓舸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近三年来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就进行了介绍,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中,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占比约为50%。

统计显示,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

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可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主体处以30万元至60万元罚款,40万元以上罚款系从重处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当年,证监会还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6亿元。另外,还有5宗案件目前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与此比照,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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