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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被证监会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

【摘要】国泰君安2月16日晚间公告称,2016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沪证监机构字[2016]22号)。被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等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中国证券网)

专题: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2月16日晚间公告称,2016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沪证监机构字[2016]22号)。被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等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

公告称,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三板做市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合规问责和严肃处分。2015年,公司新三板做市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为0.8%(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原文如下: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单位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单位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等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你单位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

以上事实有交易记录、询问笔录、手机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一、限制你单位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

二、责令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每3个月对做市业务部门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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