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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化股份过渡期疑虚增收入11亿元 监管部门已进驻核查

【摘要】太化股份近年来的日子不好过。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评价函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贸易收入疑虚增事项。据了解,公司涉嫌虚增收入达11.47亿元。(证券日报)

专题:太化股份

太化股份近年来的日子不好过。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评价函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贸易收入疑虚增事项。据了解,公司涉嫌虚增收入达11.47亿元。

对于此事,太化股份在1月29日公告中表示,公司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受市场因素及对贸易工作缺乏经验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规范现象,但并未认可存在虚增收入事项。

昨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太化股份证券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志平向记者介绍,监管部门已经进驻公司进行核查,但核查结果公布日期待定。

屋漏偏逢连夜雨

太化股份是煤化工综合型企业,受国家宏观调控高耗能污染产业和山西省“西山综合整治”的影响,公司主要化工生产装置关停。太化股份介绍,目前公司正面临调整产业布局,处于转型发展期。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介绍,公司将借助阳泉煤业集团托管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实施搬迁的推进,做实做好做大工程健设、物流贸易、贵金属加工等非化产业,将公司由单一的煤化工产业转变为化工和非化产业并驾齐驱的产业集群企业。 但转型还未实现,在2016年伊始,太化股份就被爆出存在虚增收入的行为。

太化股份发布的公告称,根据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虚拟经济贸易收入的专题报告》反映,太化股份公司出于完成上级考核指标等目的,通过虚拟贸易虚增收入达11.47亿元,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其审计事务所致同会计事务所(特除普通合伙)发表了待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未对虚增业务收入、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行为予以披露,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李志平介绍,贸易业务是转型过渡期间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据太化股份发布的2014年年报,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是焦炭、化工产品、钢材、氧化铝、化肥等,由于贸易业务量增加,公司实现贸易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31%。在贸易板块,太化股份2013年实现贸易收入21.29亿元,2012年该值为18.52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如若太化股份虚增贸易收入的说法坐实,将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太化股份2012年至2014年业绩出现连续亏损,2015年前三季度也为亏损。

公司称正在核查

1月29日,太化股份对涉嫌虚增贸易收入一事进行了说明。太化股份称,公司贸易业务是公司根据政府西山综合整治要求,从2013年主要化工生产装置全部关停以后,在转型发展过渡的特殊时期,维系原来企业多年建立起来的上下游优质客户资源,为企业将来搬迁、投产后有稳定的购销客户资源,实现企业的快速转型,同时为安置下岗职工,维护社会安定,承担社会责任和实现社会效益,寻找实现新的利税增长,而开展的特殊时期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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