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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被曝知晓1亿元非阳光操作 或默许资金被转走

专题:酒鬼酒

在被警方控制整整两年之后,1月20日,原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因犯“金融凭证诈骗罪”,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与他一道被判刑的,还有同案的另外5位当事人,其中最重的被判处无期徒刑。

两年前,因1亿元存款“不翼而飞”,总部位于湖南湘西的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引发资本市场哗然。是酒鬼酒出了内鬼,还是银行资金监管不到位?虽然酒鬼酒事后多次发布公告,但事情的真相,一直不为外界所知。

因为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4月27日,公司证券简称变为“*ST酒鬼”。

随着6名当事人一审被判“金融凭证诈骗罪”,酒鬼酒抽身事外,成为事件的受害者。在宣判前两个月,酒鬼酒专门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不过,据时代周报记者获悉,相关司法材料及农行浙江省分行致银监会《关于“酒鬼酒事件”案情与请求事项的报告》表明,事情远非酒鬼酒所说的那么简单。

消失的1亿元存款

2014年1月27日,酒鬼酒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2013年11月29日,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其后共计存入1亿元人民币存款。

据账户变动明细显示,2013年12月11日,一名嫌疑人在“酒鬼酒供销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农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此后两日,又分别转出35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本金被悉数转走,公司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含嫌疑人分三次存入的1000元).

酒鬼酒表示,公司发现1亿元存款“涉嫌被盗取”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正在进行侦查。

次日,酒鬼酒又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将“1亿元存款被盗取事件”列为公司2013年度亏损的两个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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