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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陷“吗啡门”:相关产品在美召回 回应称符合国标

【摘要】1月25日,上市公司马应龙被爆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点名。FDA公告指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马应龙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其英文说明中未列明药品中含有吗啡,目前已启动召回。25日下午,公司回应称该事件对业绩影响不大。(新京报)

专题:马应龙

1月25日,上市公司马应龙被爆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点名。FDA公告指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马应龙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其英文说明中未列明药品中含有吗啡,目前已启动召回。25日下午,公司回应称该事件对业绩影响不大。

相关产品在美召回

昨日,法制晚报援引美国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媒体负责人的表述称,FDA在市场抽检中发现,来自中国马应龙药业集团的复方甘草口服溶液(Licorice Coughing Liquid)药品成分中含有吗啡,但其英文说明书中并未标示这一点。涉事药品在美国属于处方药。FDA已建议消费者不要服用该药品,并通知经销商对该药品进行召回。

资料显示,含吗啡类药物可能导致吗啡过敏者产生严重后果,或致使部分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导致上瘾,因此美国FDA要求企业在相关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示含有吗啡,及标示禁用人群。

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媒体负责人安德烈·菲舍尔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这款药品在美国属于处方药,但由于药品说明上并没有任何提醒,一般消费者很难知道其中含有吗啡。一旦有吗啡过敏者服用这种药物,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记者了解到,我国在1998年已将所有含可待因(与“吗啡”作用类似,同属鸦片类药物)成分的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记者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上看到一份2000年发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管理。再次明确了该类药品“只能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及“严格凭处方销售”等。目前国内药品监管部门对于止咳糖浆类药品中“吗啡”成分的标示并无特别规定。

公司称“符合国内标准”

2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马应龙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报道,目前正准备相关资料并拟对此进行公告,“止咳糖浆产品在我们公司整个主营收入中占比非常小,具体到国外市场就更少。美国市场上的召回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该名人士还表示,国内的止咳糖浆普遍含有吗啡或类似成份,“这个是符合我们国内标准的。”

记者查阅马应龙2014年年报发现,“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在公司介绍的8种主要产品中被列在第5 位,但历年年报中均未交代该产品的产销情况及数据。“我们公司主要营收还是来自痔疮药。”公司证券部人士称,当被问及该产品在公司营收和净利中的占比时, 对方表示“反正很少”。截至25日收盘,马应龙股价报17.08元,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