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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标的存“三高” 恒华科技被问询

专题:恒华科技

1月20日深交所对恒华科技发出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交易标的“IT商品销售快速增长、高客户集中度、高营收账款余额”等进行完善披露。

恒华科技于2016年1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31.88元/股向高一文、樊真等定增533.25万股、并支付现金1.7亿元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镭航世纪)100%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3.4亿元。同时,公司拟以同样价格向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等定增941.03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交易完成后,镭航世纪成为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标的公司“IT商品销售”高增长成为问询函关注的焦点。回看重组交易报告书,公司仅披露标的公司2013年至2015年1-9月“IT商品销售”业务分别占当期营收的0.13%、24.13%、47.61%。据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该项业务发展沿革、经营模式、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可持续性、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关系等内容。

此外,高客户集中度和高营收账款余额也成为交易所关注重点。交易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2013年至2015年1-9月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布占当期营收的99%、63%和73%。为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及高集中度原因,并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原因、期后回收情况等。

除关注标的资产外,深交所也对军工产品销售及行业地位、超额利润奖励方案等提出问询。交易报告书显示,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采用原有管理机构及人员,上市公司仅委派一名执行董事。交易所要求公司分析并披露此安排下上市公司能否有效控制标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