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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不存在“提前采捕” 正落实此前承诺

【摘要】獐子岛(002069)周四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针对2016年1月11日相关媒体刊登的《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一文中质疑公司2014年大额存货核销原因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獐子岛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提前采捕”行为,未对当年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灾害发生后,公司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存货管理、海洋风险预警及防范、提高透明度等内控制度或者措施,并正在落实中。(全景网)

专题:獐子岛:不存在“提前采捕”正落实此前承诺

獐子岛(002069)周四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针对2016年1月11日相关媒体刊登的《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一文中质疑公司2014年大额存货核销原因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獐子岛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提前采捕”行为,未对当年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灾害发生后,公司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存货管理、海洋风险预警及防范、提高透明度等内控制度或者措施,并正在落实中。

此前,有投资者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向獐子岛提问,询问公司对于市场传言2000獐子岛居民举报公司作假有何回应。彼时獐子岛在回复中称,公司已关注到相关报道,并查询了相关纪委网站,未发现实名举报的公开信息;此外公司咨询了中共长海县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司亦未收到此类信息。公司关注到2015年3月、8月网络自媒体中存在类似题目但内容不同的文章。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

獐子岛在回答中表示,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该报道内容与公司事实不符。公司已收到深交所问询函,正在自查,具体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在针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獐子岛首先对公司是否存在提前采捕行为的自查结果进行了陈述。獐子岛称,公司每年对底播虾夷扇贝的采捕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每年编制预算和质量目标时,根据上一年度虾夷扇贝秋季存量抽测结果和市场需求预测等因素,制定新一年的采捕计划,同时根据底播海域和新海域的确权审批情况确定新一年度的底播计划。经自查,公司历年均按照采捕计划在指定的海域组织进行播苗和采捕,不存在“提前采捕”行为。

具体而言,2010年公司底播虾夷扇贝面积较2009年扩大97%,2013年采捕73.91万亩,剩余40.87万亩转入2014年采捕。2011年底播面积127.42万亩,加上2010年底播的尚未采捕部分,公司2014年可采捕面积为168.29万亩,公司2014年质量目标显示,当年计划采捕面积为“大于等于100万亩”。2014年实际采捕面积为92.21万亩,其中,采捕2010年底播40.87万亩,采捕2011年底播51.34万亩。由于自然灾害,2011年底播的70.68万亩在2014年全部核销。

獐子岛表示,海洋牧场灾后重建时,为强化管理,公司完善了制度体系,加强了制度执行,其中包括加强对船舶安全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将航海日志收回统一归档。上述情形符合行业操作惯例。

獐子岛称,2015年,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存货管理、海洋风险预警及防范能力、海洋牧场透明度,包括系统梳理、建立和完善海洋牧场内控制度;加强海洋牧场风险识别与控制等。

此外,在灾情发生后,关于公司向资本市场的承诺方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其中2000万元已于2014年12月17日向公司支付,剩余8000万元根据承诺应在2015年12月4日前完成。因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8日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的规定禁止减持期间与吴厚刚承诺履行期限相冲突,因此,吴厚刚将调整承诺履行期限,即剩余8000万元将在2016年6月4日前完成支付。

同时,公司总裁办公会全体12名成员自愿降薪的承诺已于2014年开始执行,吴厚刚自2014年12月起月薪降为1元,其他高管自2014年起按承诺标准降薪,直至公司净利润恢复至受灾前五年(2009-2013)的平均水平(即不低于 2.66 亿元)为止。

除上述落实上述承诺外,公司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已于2014年12月10日以自有资金2018.46万元,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79.1万股,以落实增持承诺;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建仓,落实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承诺;并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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