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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急出台:来太晚或致抗跌效果有限

【摘要】在A股熔断机制本周第四次被触发,开盘不足半小时提前收市,创下最短交易日后,证监会紧急发布减持新规,对8号即将来临的“减持潮”做出限制要求。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市场对这份新规的态度一致是——来的太晚了。卖方以及买方人士也均对记者表示,这份来的太晚的减持新规恐怕后市抗跌效果有限。(一财网)

专题:减持

在A股熔断机制本周第四次被触发,开盘不足半小时提前收市,创下最短交易日后,证监会紧急发布减持新规,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减持规定》),对8号即将来临的“减持潮”做出限制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市场对这份新规的态度一致是——来的太晚了。卖方以及买方人士也均对记者表示,这份来的太晚的减持新规恐怕后市抗跌效果有限。

2015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8号文》曾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上述禁令将于1月8日到期,这造成随着元旦后A股开市,减持潮的临近,市场恐慌情绪不断堆积,担忧解禁股的开禁或给股市带来冲击。

对此,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7日表示,为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稳定市场预期,并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减持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证监会这份减持新规内容基本符合市场预期,1%大概有千亿左右,总体量并不大。但新规来的太晚了,而且是被动型出台,恐怕市场的认可度会相应降低。”某券商首席策略分析师对记者如是称。

对于该分析师的说法,沪上某私募高管表示认同。该高管表示,在目前市场这样的下跌程度下,这份规定抗跌效果将非常有限,且对于坚持的规定也并不十分严厉,想让市场止跌反涨程度不够。

该高管认为,以目前的市场状况,也并非是减持的好时机,上市公司大股东也并不一定会去减持。

“总体而言,之前是一点不能减持,现在还是可以减的,对市场还是有负向冲击。”上述分析师补充表示。

那么。对于坚持新规上市公司大股东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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