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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事减持需预披露 三月内减持不超1%

专题: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事减持需预披露三月内减持不超1%

在A股市场周四(1月7日)再度大跌逾7%并触发熔断机制后,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大股东及董监事等减持需预披露,且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

该规定将于周六(1月9日)起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不过,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规定。

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新规定还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证监会官方微博还表示,该减持规定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化解恐慌情绪。因此,减持规定出台后将不会出现“减持潮”,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审慎甄别。出台减持规定,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

中国A股周四开盘不久即接连触发熔断阈值,北京时间9:58:42,沪深300指数跌幅逾7%,沪深两市及股指期货等暂停交易至收盘;沪综指停牌时跌7.32%,报3,115.88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