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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

【摘要】1月6日早间,洲明科技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林洺锋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一,公司向其发行股份12,108,962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5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林洺锋承诺如下:“本人认购的洲明科技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方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中国证券网)

专题:洲明科技

1月6日早间,洲明科技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林洺锋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一,公司向其发行股份12,108,962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5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林洺锋承诺如下:“本人认购的洲明科技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方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其同时承诺:“本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洲明科技股份,也不由洲明科技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因洲明科技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本人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截至目前,林洺锋共持有公司股票94,715,6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29,874,779股的41.20%,其中,持有限售流通股74,064,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2%,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0,65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9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林洺锋现追加承诺如下:本人因本次交易事项而新增的12,108,962股将继续遵守原36个月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自2016年1月6日起18个月内,本人不减持名下直接所持的其余82,606,727股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