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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新股发行细则:先申购后交钱

专题:上交所发布新股发行细则:先申购后交钱

1月5日晚间消息,上交所发布新的新股发行实施细则,并就相关问题释疑。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新股时需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投资者打新的成本无疑将大幅下降,但业内人士预计新股的中签率也将受此影响大幅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新股申购按市值配售及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等此次并未发生变化。上证所表示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仍为以投资者为单位计算,为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期间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但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时,则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无论是多个账户同时申购同一只新股,或是用同一个账户先后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的,均只有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同时,由于新细则下投资者无需预先全额缴纳申购资金,可能出现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情形。上证所特此强调,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如果届时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且如果投资者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以下为此次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节问答的全文。

一、网上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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