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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子公司发生重大财务风险

【摘要】滨化股份(601678)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取走滨化绿能银行承兑汇票,现共计2594.57万元资金仍未交回,导致滨化绿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公司股票将于1月5日复牌。(全景网)

专题:滨化股份

滨化股份(601678)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取走滨化绿能银行承兑汇票,现共计2594.57万元资金仍未交回,导致滨化绿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公司股票将于1月5日复牌。

滨化股份表示,滨化绿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与榆林市云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云河化工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公司委派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为滨化绿能董事,张忠正担任董事长。云河化工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滨化绿能董事,张福厚担任副董事长。张小莉担任总经理。滨化绿能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其中张福厚与张小莉为父女关系。张福厚为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滨化绿能的经营范围为电石、石灰的生产销售,焦粉的销售。截至2015年11月30日,滨化绿能总资产3.46亿元,净资产6183.15万元,2015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9亿元,亏损3087.34万元。

滨化股份表示,2015年11月30日,经滨化绿能财务人员反映并经公司核实,滨化绿能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交银行保管更为安全为由,在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先后8次从滨化绿能财务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共5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57万元。前述银行承兑汇票除部分用于滨化绿能的经营支出外,截止2015年11月30日,剩余合计金额2883.57万元的46份银行承兑汇票,仍继续由张福厚、张小莉“保管”。在公司提出严重警告后,12月18日,张福厚、张小莉仅向滨化绿能交回了289万元,其余2594.57万元截至公告日仍未交回。

公司称,目前张福厚、张小莉仍在滨化绿能分别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排除其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侵犯滨化绿能利益的其他可能,但公司已采取措施,滨化绿能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均由滨化绿能财务负责人保管。此外,公司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有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于2015年12月31日委托律师启动司法程序。

滨化股份提示,滨化绿能如不能足额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亿元;滨化绿能的抵押资产亦可能出现被折价、拍卖、变卖的风险。同时,若将来滨化绿能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算,则公司还将面临5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以上因素均将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