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松芝股份大股东减持违规 被罚240万

松芝股份大股东减持违规 被罚240万

【摘要】松芝股份(002454)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给以警告处分以及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全景网)

专题:松芝股份

松芝股份(002454)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给以警告处分以及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陈福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松芝股份”2388.76万股,减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5.91%,其中,2015年5月22日,陈福成减持“松芝股份”461.51万股后,其累计减持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松芝股份总股本的比例由4.77%变动为5.91%。陈福成当日减持达到松芝股份总股本的5%后,继续违规减持372.17万股,违规减持金额8,072.02万元。陈福成于当日将减持情况通知松芝股份。

此外,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后,陈福成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松芝股份”,合计增持380.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证监会称,陈福成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但其在违法减持后大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证监会责令陈福成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的行为予以警告。对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福成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陈福成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