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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细化国企改革方案 薪酬改革等试点将扩大

专题:国企改革

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将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将加大股份制改革,公益类则引入市场机制。同时明确,将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开始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其中,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将成为改革重点,薪酬改革和员工持股等试点也将扩大。

重组整合、混改、资产证券化等已成为各省下半年国企改革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上海、广东、重庆、山东、北京、湖南、江西等地对提高证券化率、资产整合、兼并重组等均有明确的鼓励政策。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国企都在积极行动部署改革,11月到12月期间包括广东省在内多个省份先后召开多场国资国企深改会议,地方两会期间国企改革将会继续发酵。

“比以前更加明确的是,下一步地方国企改革要遵循市场化原则,绝对不会搞拉郎配,也不设定时间表。”一位地方央企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表示,从地方国企改革思路上来看,也将会按照分类进行监管,在此基础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竞争性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比例也将进一步放宽。此外国企对内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包括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继续扩大员工持股,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以及稳步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在地方陆续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也透露出国企改革加速的信号。据了解,公布建议稿的28个省份中,有11个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和兼并重组。多地强调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同时,浙江、安徽、广西、甘肃等明确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引导其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