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书籍 >证券市场新名词>正文内容 主词六:股指期货(1)

主词六:股指期货(1)

专题:

 

●股票指数期货

简称股指期货,是以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是价格发现、套期保值、投机套利等,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是有效的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对冲工具。

●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标的物是金融产品或衍生品,它往往体现为一些虚拟的数字,例如指数、利率、汇率等。

其品种主要有三大类: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

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但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

金融期货市场有多方面的经济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

目前,金融期货交易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交易的前面,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以上。

●标的指数

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就是股票指数。指数化投资,即以权重为配置比例的指数样本股的组合方式。

常见的标的指数有标准普耳500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S&P500)、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NYCE Composite)、主要市场指数(MMl)、价值线综合股票价格平均指数(Value Line Composite Index)、日经指数(NIKl)、香港的恒生指数等。

我国首推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沪深300指数是统一市场指数,其总市值占沪深市场的约70%,流通市值占沪深市场的近60%,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市场认同度高,是目前深沪市场最适合做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

●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这是中国证券市场成立近15年来首只统一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合约规模

合约规模又称交易单位、合约乘数,是以股价指数的点数与某一规定货币金额的乘积来表示的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这一规定的货币金额叫做乘数,是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每一个指数点代表的固定价值的货币金额。

乘数在合约设计时由交易所规定。比如,S&P500股指期货交易单位为每指数点乘以250美元,恒生指数期货为每点乘以50港元,英国富时100股指期货为每点乘以10英镑。 合约乘数决定了股指期货合约的规模。因为金额固定,所以期货市场以该合约标的指数的点数来报出期货合约的价格。

一个水平适度的合约规模有利于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并降低交易成本。一般来说,合约规模越大,则中小投资者参与的能力就越小,并且每张合约潜在的风险就越大,合约交易的活跃性会降低。如果合约的规模过小,则会加大交易成本,从而影响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交易避险的积极性。

● 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在到期月份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后,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应进入交割。国际上多数合约的最后结算日是到期月的一个周末或月末,而最后交易日往往设在最后结算日的前一工作日。

●强行平仓

会员或客户出现不能按时缴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不足、持仓超出限额、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情况时,或交易所根据其法定程序采取紧急措施时,交易所有权对相关的会员或客户实施强制性平仓。强行平仓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